评审标准

1.参赛选手的设计作品应明确保证无版权争议,不得违反《广告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参赛选手如果侵权,一经查实,则取消选手成绩。
2.参赛作品如涉及版权或专利注册等法律问题,一切由本人负责,主承办机构概不负责。
3.本次竞赛获奖作品的设计使用权、设计版权、制作版权归组委会所有。
4.竞赛主办单位有权要求最终选定设计方案的设计人员,综合其他参赛设计方案的优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评分标准

1.主题性。作品设计能清晰反映大赛主题,明确表达设计意图,符合国家关于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的现行各项规范与标准。
2.创新性:设计观念与手法的创新性;技术及材料运用的独创性;原创并优美的设计艺术表现形式;
3.功能性:功能上的巧思与使用上的创新;功能安排合理,关注用户需求;功能与技术、环境的完美结合。
4.艺术性:新颖独创的艺术表现形式;艺术与工程技术的完美结合。
5.环保性:充分利用绿色科技,科学运用建筑材料;理解与充分利用场所与环境特质,在绿色环保方面有前瞻、引领作用;
6.设计说明:设计调研充分、设计说明概念清晰完整、表达充分、语句通顺;

成绩评定办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专家评审团负责。初赛为设计方案竞赛由专家评审团评审,按初赛评分标准,从方案设计统一评审,该阶段只产生晋级名单,得分或排名不计入最终成绩;网络投票按照投票数量排名,各奖项投票数排名前20名的选手,获得该阶段20分;专家终评根据终评评分标准,由专家评审团根据方案设计、图纸表现、设计师/机构品牌影响力情况进行评判、计分。
(二)竞赛最终以网络投票成绩和专家终评两部分成绩按比例累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其中,网络投票成绩占20%,线下专家终评成绩占80%。当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专家终评成绩高者名次在前。